农村互助养老迎来“重庆标准”!由我院作为牵头起草单位的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》重庆地方标准正式发布。该标准从服务原则、阵地建设、人员培训、服务流程到信息化管理、绩效评价等实现全方位规范,为解决农村养老“标准不统一、服务碎片化、质量难评估”等普遍性问题提供了“重庆方案”。

10月14日,市市场监管局举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发布会,发布第八十九号、九十号共计80项地方标准,涵盖农业林业、公共服务、城市治理、口岸物流、牵引设备更新等领域地方标准。其中,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》重庆地方标准,通过规范化、标准化手段,有望破解农村养老“标准不统一、质量难评估”难题。
现场,大足区民政局党委委员、低保中心主任胡媛媛介绍,《“十四五”民政事业发展规划》明确提出“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”,构建“乡镇牵头、多方参与”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。然而,全国多地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时,普遍面临“标准不统一、服务碎片化、质量难评估”等问题,缺乏适配农村实际的规范体系。在此背景下,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》地方标准应运而生,对推动重庆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。
在内容上,标准遵循科学逻辑,全面覆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全链条。它统一定义了“农村互助养老”,提出总体原则,确定阵地建设、服务结果运用、资金来源、人员组成等要求;规定服务队伍培训,明确各相关方工作职责;提出服务对象确定、服务形式(上门服务、集中服务和服务记录等)等内容;还增加信息化服务要求,规定表彰表扬、绩效评价与投诉处理等。
“该标准顺应重庆市农村老龄化快速发展需求,旨在通过规范化、标准化手段解决农村养老问题,提升整体质量和水平,构建更完善、包容和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。”胡媛媛说。
原文:重庆日报记者 周盈
